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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赫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和赋予的职权,监事会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
       有效监督并列席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决策程序、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
       部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加强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为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披露时间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1 月 7 日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 年 1 月 9 日
                      一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董事长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3 日                                                                     2020 年 3 月 4 日
                      二次(临时)会议   2、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第 五 届 监 事 会 第 议案
2020 年 4 月 29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
                      三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议案
                                         2、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3、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5 月 28 日                       4、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29 日
                      四次会议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                                                                    -
                      五次会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2020 年 10 月 27 日                                                                   -
                      六会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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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
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
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反应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及所涉及事项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后续也将积极督促董事会
和管理层尽快推动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

     (三)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情况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
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与关联方上海零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零氏”)的2020年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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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预计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13.1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
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6.72万元(含税),没有超出预计范围。

     (五)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本次授信贷款为续贷。公司为二级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
内的贷款承担全额的保证担保责任,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签署
担保协议之日起两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尚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关联方、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事项,至今尚未解决的情形。

     公司对尚未判决的违规担保事项将积极通过司法手段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也将密切关注北京首赫及相关方对尚未解决的资金
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解决进展,督促其尽快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履行相关还款义
务或与债权人协商撤销公司担保责任,消除上述违规行为对公司的影响。

     (六) 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 类金融板块控股子公司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智
科”)51%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事项

     赫美智科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湖州升华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
法院”)于2019年12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持有的赫美智科
51%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晚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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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德清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知悉本次拍卖被深圳博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
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200万元成交价竞得。赫美智科已于2020年5月9日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导致公司将不再持有赫美智科股权,也不再间接持有赫美
智科参股子公司P2P平台深圳前海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赫美智科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公司坪山土地资产被司法拍卖

       因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及王磊与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公司资金紧
张,无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宁波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坪山新区同富裕路旁G14304-0279宗地与在建工程以抵偿
公 司 债 务 。 该 项 资 产 已 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在 京 东 网 司 法 拍 卖 网 络 平 台 以
77,447,022.40元拍卖成功。上述资产拍卖款项将根据司法程序转入法院账户用
于抵偿公司相关债务。

       公司报告期内,除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事
项。

       (七) 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
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目
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可观。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
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
力的保障。

       (八)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2021 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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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列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维护股东的权益,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严
格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全年至少召开两次
以上例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继续加强监督职
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
平。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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