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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赫美: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的进展公告2021-05-1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司法拍卖概述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因与湖州
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金融”)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持有的深
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祺亚”)75%股权(出资额人民币 3750
万元)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于 2021 年 05 月 05
日 10 时至 2021 年 05 月 0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于近日收到德清法院送达的(2018)浙 0521 执 2203 号之八《执行裁定
书》,获悉本次拍卖被自然人郑延凑以 2,014 万元竞得,拍卖标的尚未完成最终
交割过户,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将导致公司不再持有欧祺亚股权,欧祺亚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拍卖为司法强制处置,不在公司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二、 买受人基本情况

    买受人郑延凑,身份证号:330******3090,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买受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买受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曾拟增持
公司股份,未曾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三、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暨剥离的进展公告



     1、 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56860A

     (3)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翠竹路 2135 号 3 栋 5 楼 C、D 区

     (5) 法定代表人:金红辉

     (6) 成立日期:2004-03-22

     (7)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服装、钟表、珠宝、金
银饰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
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工艺品设计;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
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工艺品(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生产;珠宝首饰的生产加工。

     (8) 司法强制处置前后股权结构
                                   处置前                              处置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赫美集团                   75                                  0
            金红辉                   12.5                                12.5
            金苏琴                   12.5                                12.5
            郑延凑                    0                                   75
             合计                    100                                 100

     2、 欧祺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7,055,219.78                      71,256,761.96
负债总额                          31,064,628.75                      25,132,017.07
所有者权益总额                    45,990,591.03                      46,124,744.89
应收款项总额                      19,273,062.65                      15,894,010.3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7,682,482.00                      31,361,0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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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12,656,691.58                 229,403.08
净利润                            -12,465,044.35                 134,15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8,511.44                  914,434.81

    注:以上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欧祺亚主营业务为珠宝、金银首饰的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珠宝系
列产品的精加工、设计服务,为客户提供现货批发、系列定制研发、高端定制等
珠宝产品服务。

     3、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欧祺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

     4、 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股权交割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欧祺亚 75%股权,
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以及委托欧祺亚理财的情况;欧祺亚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
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欠欧祺亚往来款项 8,585,135.85 元。

     5、 评估情况

     德清法院于 2021 年 01 月 20 日依法委托湖州金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执行
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股权数
3750 万元)进行价值评估,评估机构于 2021 年 01 月 31 日出具了湖金评报字(2020)
第 07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建议上述资产司法处置价为人民币 2,876.60
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起拍价有人民法院参照评
估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
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据此,德清法院司法拍卖欧祺亚 75%股权的起拍价为
2,014 万元。

     四、 本次司法拍卖公告及竞价结果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上显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郑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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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通过竞买号QF2BT于2021年05月06日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北京产权交易
所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
限公司股权(人民币3750万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
络拍卖成交价格:20,140,000.00(贰仟零壹拾肆万元整)。

    关于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分别于2021
年4月6日、2021年5月11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五、 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德清法院送达的(2018)浙 0521 执 2203 号之八《执行裁定
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
司 的 股 权 ( 出 资 额 为 人 民 币 3750 万 元 ) 归 买 受 人 郑 延 凑 ( 公 民 身 份 号
330******3090)所有,该财产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郑延凑时起转移;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
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 3750 万元)的所有查封,并注销其上所有抵押;

    三、买受人郑延凑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交接手续,相
关税费由被执行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买受人郑延凑按税法各自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六、 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司法强制处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
他安排,处置款项已转入德清法院账户,处置款项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七、 欧祺亚 75%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2017年6月15日,升华金融通过国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向公司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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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2018年6月15日贷款到期后,公司向升华金融出具保证书,要求将贷
款期限延长10日并分期归还借款本息;同日,国民信托按信托合同约定,将上述
债权及全部权利转让给升华金融。2018年6月22日至7月24日期间,公司归还借款
1,545万元及截止2018年6月15日的贷款利息,剩余借款本金3,455万元的还款义
务仍未履行。

    基于上述事项,升华金融向德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担保人归还借款
本息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公司与升华金融经过法院调解,双方于2018年9月1
日签署了《民事调解书》。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无法根据《民事调解书》的相
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升华金融遂向德清法院申请司法处置公司持有的欧祺亚股
权以抵偿债务。

    八、 重要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工商变更以及股权交割等,公司将密切关注
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公司持有的欧祺亚75%股权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欧祺亚股权,欧祺亚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欧祺亚为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板块的子公司,其剥离出表将对
公司商业板块业务产生影响,导致公司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但不影响公司
整体业务结构和持续经营。此次股权被司法拍卖事项预计导致公司投资亏损约
2,6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未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4、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备查文件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浙0521执2203号之八《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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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