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赫美 股票代码 0023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磊(代) 田希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 办公地址 六楼 六楼 电话 0755-26755598 0755-26755598 电子信箱 wanglei@hemei.cn tianxi@hemei.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5,647,723.40 189,061,022.59 -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5,866,908.12 -91,609,219.38 -3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5,007,478.82 -298,986,339.90 68.22% 益的净利润(元) 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173,088.68 3,132,495.65 12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85 -0.1736 -37.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85 -0.1736 -37.3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63,051,319.88 1,131,023,675.20 -4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92,189,060.86 -2,266,322,152.74 -5.5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490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汉桥机器厂有 质押 125,018,000 境外法人 23.69% 125,018,000 0 限公司 冻结 125,018,000 质押 61,098,000 郝毅 境内自然人 11.58% 61,101,341 0 冻结 61,101,341 吉林环城农村 境内非国有法 商业银行股份 10.96% 57,842,310 0 人 有限公司 北京天鸿伟业 境内非国有法 科技发展有限 4.26% 22,477,624 0 人 公司 杭州阅赢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合伙企业 2.46% 12,980,120 0 人 (有限合伙) 金雷 境内自然人 1.88% 9,900,500 0 梁春玉 境内自然人 1.45% 7,655,800 0 王琳莉 境内自然人 1.13% 5,950,000 0 关玉琼 境内自然人 0.66% 3,468,400 0 刘梅 境内自然人 0.63% 3,317,51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 的说明 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预重整事项 2020年12月,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 行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 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 为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7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免税集团发来的《投资意向函》,深圳免税集团拟由下属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公 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进行战略型参股投资,深圳免税集团现有免税牌照业务不参与此次重整。该函仅表明深圳免税集团在 公司重整事项满足相关条件后有参与对公司进行投资的意向,投资与否以最终的决策审批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意 向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公司预重整期间已完成债权申报、评估等尽调工作,目前正在制定初步的重整预案,并与中国证监会关于预案情况保持 密切沟通和汇报。同时,意向投资人深圳免税集团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开展尽调工作。公司后续将尽快推进预重整及重整 事项,根据实质性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7日、2020年6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 号、深证调查字[2020]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 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2020年6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20-076)。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深证结案字[2021]2号)。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 登 载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咨 询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