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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北讯: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27  

                        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21-008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
兴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
安达”);
    3、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的聘任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的需
要,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时与利安达进行了事前沟通,利安达
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会
的聘任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
告如下:
    中兴华是一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经过前期充分调查和慎重考虑,
认为中兴华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服务过众多上市公司,
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公司决定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为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
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
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
完成68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37人,注册会计师8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
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全所从业人员2864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31258.80万元;净资产39050.98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633家,其中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6445.6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
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1,109,234.66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所
近3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箫(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先后为中集集团、数码科技、赣南果业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
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如晟,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5月起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8月开
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7年。2014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未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诚信不良情况。
    3、独立性
    项目组全部人员具有独立性。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与上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作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服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
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的聘任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
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及中兴华已与利安达进行了事前沟通,利安达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不存在与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
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该事项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
作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
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次拟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