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1-14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5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1月14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
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将公司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