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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2-03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6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不存在变更之前股东
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10:00(星期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5:00至2013年12月2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信大道69号公
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国锭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635,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40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63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3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6,634,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2、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6,635,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