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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27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3名监事
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
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
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 刊 登 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
年3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七、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九、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65名激励对
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解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