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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04-1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
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杭州中恒派威电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威电源”)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派威电源因其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将有利于提高其业务
能力和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派威电源增资的关
联交易是必要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本次派威电源增资事宜是公司与派威电源其他股东沟通协商的决定,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已获得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国锭
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对派威电源增资460万元。
   (此页无正文,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增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熊兰英                   吴晖                  易开刚




    ——————            ——————           ——————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