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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2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94,831,318.99              67,667,299.80                   4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425,504.72              14,213,371.31                   3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703,623.13               7,656,034.43                   118.1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775,353.81             -47,448,608.44                   81.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6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1.79%                     0.44%




                                                                                                                    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06,908,339.15             985,282,720.21                       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0,326,757.19              860,901,252.47                       2.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786.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218,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0,332.04

合计                                                                           2,721,881.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29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43%         100,194,862        17,844,862 质押                      13,000,000
资有限公司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10.23%          25,986,146        19,489,609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4.21%          10,706,310         8,629,732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95%           7,500,000                  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2.24%           5,700,000                  0
一五组合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1.76%           4,472,886         3,734,830 质押                       2,600,000

中国光大银行-
国投瑞银创新动
                    其他                     1.42%           3,620,155                  0
力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杨景欣              境内自然人               1.22%           3,112,404         3,112,357


                                                                                                                                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12%        2,858,512             0
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深

北京中博软通投
资管理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2,644,632      2,477,593
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82,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350,000

包晓茹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朱国锭                                                                6,496,537 人民币普通股          6,496,53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5,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国投瑞银创新动
                                                                      3,620,155 人民币普通股          3,620,155
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2,858,512 人民币普通股          2,858,512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
                                                                      2,289,544 人民币普通股          2,289,544
-普通保险产品

周庆捷                                                                2,076,578 人民币普通股          2,076,578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
                                                                      1,707,712 人民币普通股          1,707,712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
                                                                      1,653,505 人民币普通股          1,653,505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 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和公司子公司中恒博
说明
                                 瑞董事长,股东张永浩先生和杨景欣先生为中恒博瑞管理层成员。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年初增加119.6%,主要是一季度收到深圳中兴承兑汇票688万。
2、预付帐款较年初增加112.66%,主要是公司预付采购原料款所致。


                                                                                                                  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42.05%,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计提利息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43.77%,主要中恒生产大楼工程及中恒富阳一期工程投入所致。
5、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597.93%,主要是母公司增加土地使用权所致。
6、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9.12%,主要系子公司---博瑞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82.63%,主要系公司发放了去年预提的年终奖。
8、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34%,主要系用承兑汇票支付生产大楼基建工程款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14%,主要系母公司通信操作电源系统收入和子公司博瑞的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34.39%,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带来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49%,主要系本期随着业务的增长,销售业务费也随之增长。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6.99%,主要系本期随着业务的增长,管理费用也随之增长。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16%,主要系募投资金减少,存款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7.43%,主要系本期确认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123.43%,主要系联营企业本期亏损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9.62%,主要系本期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5.3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致水利建设基金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45.92%,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富阳的土地转让款和房产款。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上年同期为3590400元,而本期为0,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了股权激励投资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下降90.38%。主要系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被确定为中国移动 2013 年开关
                                       2014 年 03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电源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对于中恒电气
                                                        向中恒博瑞发
                                                        行股份购买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中恒投资、朱国 产取得的对价           2012 年 05 月 16
                                                                                            36 个月        严格履行
诺                                     锭               股份,自本次发 日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至中恒电气在
                                       中恒投资、朱国                    2012 年 05 月 16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购买中恒                        盈利补偿承诺   严格履行
                                       锭                                日
                                                        博瑞 100%股权                       年度中最后一


                                                                                                                        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承诺:对于交                      个会计年度出
                                                  易取得的对价                        具专项审核报
                                                  股份,自发行结                      告后 10 个工作
                                                  束之日起 36 个                      日止
                                                  月内不得转让。

                                                  在 2012 年发行
                                                  股份购买中恒
                                                  博瑞 100%股权                       至中恒电气在
                                                  时承诺:对于中                      盈利补偿承诺
                                 中博软通、恒博
                                                  恒电气向中恒                        年度中最后一
                                 达瑞、周庆捷、                    2012 年 05 月 16
                                                  博瑞发行股份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张永浩、杨景                      日
                                                  购买资产取得                        具专项审核报
                                 欣、胡淼龙
                                                  的对价股份,自                      告后 10 个工作
                                                  发行结束之日                        日止
                                                  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至中恒电气在
                                 中恒投资、朱国 对标的资产未                          盈利补偿承诺
                                 锭、中博软通、 来三年的盈利                          年度中最后一
                                                                   2012 年 05 月 16
                                 恒博达瑞、周庆 进行承诺并作                          个会计年度出     严格履行
                                                                   日
                                 捷、张永浩、杨 出可行的补偿                          具专项审核报
                                 景欣、胡淼龙     安排                                告后 10 个工作
                                                                                      日止

                                                  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公司董事、监     其所持有的发
                                                                   2010 年 01 月 15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事、高级管理人 行人股份,离职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日
                                 员的股东         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
                                                  五十。

                                                  公司承诺:在募
                                                                   2010 年 01 月 15 募集资金使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集资金使用过                                         严格履行
                                                                   日                 期间
                                                  程中,如出现暂


                                                                                                                  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性的资金闲
                                                   置情况,本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作为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
                                                   财务性投资,不
                                                   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不将募集资金
                                                   用于质押、委托
                                                   贷款或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关联
                                                   人不占用或挪
                                                   用募集资金,不
                                                   利用募投项目
                                                   获得不正当利
                                                   益。该部分闲置
                                                   资金将暂时存
                                                   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待发行人
                                                   在主营业务发
                                                   展方面存在资
                                                   金需求的情况
                                                   下使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相关承诺方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如有)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0%     至                         5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462.9   至                      5,149.5


                                                                                                                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433
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各项业务有序推进,保持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4 年 4 月 2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