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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31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3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30日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
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4年7
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8月15日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
信大道69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同意聘任聂美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31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