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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4-11-20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4-5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恒博瑞目前的注册资本为6,052.18

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

恒博瑞增资,用于中恒博瑞信息化业务拓展及公司业务平台升级等。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

博瑞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的基本情况

    在201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1)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资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612;

    3、法定代表人:周庆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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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52.18万元;

    5、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

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 100%。

    三、增资金额、资金来源及用途

    1、增资金额:3947.82万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增资用途:本次增资的资金用于中恒博瑞信息化业务拓展及公司业务平台升级等。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恒博瑞的股权比例不变(100%),中恒博瑞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公司信息化业务的拓展、产业链的升级及实现电力电子领域产品的融合,

本次增资完成后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未能批准

的风险;

    2、本次公司对中恒博瑞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增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存在一

定的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恒博瑞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其作为公司电力信息化业务发展、电力规划咨询服

务和电力信息化技术创新的平台功能,着力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信息化平台业务拓展、前沿

技术引进及发掘潜在业务机会,有利于公司产业链融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恒博瑞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

                                    第 2 页 共 3页
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

    六、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通过审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有利

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

战略需求。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

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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