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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1-2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
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并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恒博瑞”)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中恒博瑞的资金实力,为其未来发展运营提供
资金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3947.82万元人民币向中恒博瑞增资。
    二、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熊兰英                   吴晖                  易开刚




    ——————            ——————           ——————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