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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电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3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7日在
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
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
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
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
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余学芳先生、谌鹏辉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稳定、规范运作,提名虞亚凤女
士、金吉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尾款)。相关内容
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