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10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 2016-6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
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和激励对象范围进行调整,并制定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
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制定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
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
(一)列入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详见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