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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极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078             债券简称:太极转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
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 7 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C 座
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4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8,246,0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8275%,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9,604,3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336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41,76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490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9,306,4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0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
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48,244,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5,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3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48,244,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5,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3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48,244,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5,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3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48,244,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5,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3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8,244,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5,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3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冯国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0,442,77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2389%;反对 1,021,96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76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8,284,46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4.7066%;反对 1,021,96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29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45,858,7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83%;
反对 2,387,3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1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1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6344%;反对 2,387,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65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248,246,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孟为、张琪彬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
议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