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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1-04-0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2019 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对亚太药业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实施前,安信证券编制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课件》,并发送给亚太药业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提前了解培训内容。

    2021 年 3 月 25 日,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叶清文赴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
镇南滨西路 36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对亚太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其中亚太药业董事长陈尧根和董事钟婉
珍未参与现场培训)。保荐机构已请公司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课件》发送给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本次培训过程中,安信证券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任职管理及退
市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并简要介绍了新《证券法》实施后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案例。

    二、本次培训基本内容

    保荐机构培训人员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培训计划,制作了培训课件,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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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任职管理,具体包括任职资格、候选

人管理、董秘职责、行为规范、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等;

    2、简要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退市
新规的具体情况;并简要介绍了新《证券法》实施后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处罚案例。

    三、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期间,参与培训的人员认真配合培训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就相关问
题与培训人员进行了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经过本次培训,参与培
训的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任职
管理、退市新规和新《证券法》处罚措施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取得了

预期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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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叶清文            戴铭川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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