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丽鹏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20-09-02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20-58
    债券代码:112623            债券简称:17 丽鹏 G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或“原告”)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
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项目概况

    2014 年 9 月,华宇园林与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咸阳高科”或“被

告一”)签订了《咸阳两寺渡公园 B、C 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 2015 年 5 月,双方又

签订了《咸阳两寺渡公园 D 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包咸阳两寺渡公园 C、D 标

段工程,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C 标段暂定价为 23,467,893 元,D 标段暂定价为

25,041,889.52 元。

    上述合同签订并施工完成后,于 2016 年 6 月向被告一交付使用,被告一未进行竣工结算。

原告于 2017 年 11 月将工程结算书报被告一结算报审,报审的咸阳两寺渡 C、D 标段工程款合

计 64,683,741.75 元。被告一于 2019 年 4 月支付 500 万元款项,先行扣减欠付工程利息后,

截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仍欠付工程款 64,683,741.75 元及利息 7,770,449.49 元(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计算)。另被告二咸阳融创丽彩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应当对被

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华宇园林已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二、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诉讼案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判决公司胜诉,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