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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2020-05-13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于 2020 年 05

        月 11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2,040,000 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张杏娟女士

        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是
     是否为
股                                           否   是否
     第一大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本次质押                      为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用
     股东及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权人
名              数量                         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一致行                 比例     比例
称                                           售   押
      动人
                                             股
                                                                                   上海海
张                                                                                 通证券
                                                                                            自身资
杏     是     12,040,000   7.12%    0.90%    否   否     2020-05-11   2020-10-30   资产管
                                                                                            金需求
娟                                                                                 理有限
                                                                                    公司

合
              12,040,000   7.12%    0.90%
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                                                                        占已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比例                                                                        质押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亚厦
       439,090,032    32.77%   315,964,871     315,964,871     71.96%      23.58%             0       0          0             0
控股
张杏
       169,016,596    12.61%    33,316,999      45,356,999     26.84%       3.38%             0       0          0             0
娟
丁欣
        90,250,107     6.74%               0               0           0           0          0       0          0             0
欣
丁泽
        12,000,050     0.90%               0               0           0           0          0       0   9,000,037    75.00%
成
合计   710,356,785    53.01%   349,281,870     361,321,870     50.86%      26.96%             0       0   9,000,037     2.58%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93,721,999 股、占其所持股份

             的 27.27%、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6%、对应融资余额 540,000,000 元,未来一年

             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272,346,998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38.34%、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32%、对应融资余额 726,490,000 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

             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

             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