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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北洋: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宋文山)2019-04-1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宋文山         7            1          5         1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25 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5、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及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本人在
各专门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意见,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召集并召开
了 2 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审查,
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3 月 29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7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议案》、《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议案》、《关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
查的议案》。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规定积
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决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共参
加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 月 9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0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3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6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关
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
健全情况,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和监督,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 次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8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审计部 2018 年二季度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
    2018 年 10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计部 2018 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3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
2017 年的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18 年度薪酬发放计划》。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
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18 年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
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
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angelcpa@163.com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宋文山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