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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北洋: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李军)2019-04-1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李军          5            1          4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
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3、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时间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
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决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共参加 3 次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8 月 2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放弃参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3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6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关
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对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
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2、能够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促使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活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监督和核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junl@tsinghua.edu.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李军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