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新 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预计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 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 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增加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宋文山、李军、曲国霞、姜爱丽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