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5-11
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0101253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湖北国创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湖北国创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情况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国创高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情况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国创高新 2020 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
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钱小莹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28日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偿还方
年初余额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年末余额 截至年报披 预计偿 预计偿还时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式(如适
( 2020 年 1 月 1 日) ( 2020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露日余额 还金额 间(月份)
用)
往来款项资金占用
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至2020年度 6.62 17.25 23.87
利息
往来款项资金占用
加皇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2018至2020年度 11.26 11.26
利息
合计 6.62 28.51 35.13
1、国创高新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国创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持有的湖北国创高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基金”)70%股权,由于高投基金财务人员移交账套不及时,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向高投基金借款650万元
未及时归还构成的资金占用,该款项已于2019年4月2日予以归还,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支付资金占用及借款利息共计23.87万元;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2、2016年9月30日,国创高新将全资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能源”)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国创集团,转让前高
新能源子公司加皇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皇公司”)欠公司往来款128.80万元,转让后加皇公司未及时归还此笔欠款,形成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该款项已于2018年12月予以还清,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1.26万元。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
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法定代表人: 王昕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孟军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军梅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新增违规 报告期解除担 截至年 预计解除时
与上市公司 违规担保发生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预计解除方式 预计解除
被担保方名称 发生原因 担保金额( 2020 保金额( 2020 报披露 间
的关系 时间 ( 2020 年 1 月 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如适用) 金额
年度) 年度) 日余额 (月份)
无
当年新增违规担保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解除违规担保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
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法定代表人: 王昕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孟军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