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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5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
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
项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伟先生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1、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应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




    独立董事: 孙   楠   刘剑文     邓   岩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