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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远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19-03-22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九年三月
                                                          目录

特别提示 ....................................................................................................................... 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5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范围 ........................................................... 6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 6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展期履行程序 ........................................... 7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的参与方式 ........................................... 8

八、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 9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存续期信息披露 ............................................... 9

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 11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 ......................................................... 11

十二、其他 ................................................................................................................. 14
                          特别提示

    1、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远股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

影响的其他员工。参与总人数预计不超过 300 人,其中参与本计划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预计 1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定。

    3、本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参与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

务资助。

    4、本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

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5,511,754股,

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为2.29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单个员
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

激励获得的股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已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0.89 元/股。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算。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持股

计划名下起算;员工持股期限的前12个月内为本计划锁定期,锁定期

内,本计划不得卖出所持有的科远股份股票。

    7、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

    公司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

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进行监督。

    8、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

开披露。

    9、本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南京

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

    (三)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

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

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须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

自担的原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备忘录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

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本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部门副经理级别及以上的中层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员工。上述人员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全

职工作,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不超过30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10人。本计划执行员工自愿参加原则,因此,本计划

的员工实际参与人数以最终计划成立后的参与人数为准。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参与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

务资助。

    本计划执行员工自愿参加原则,因此,本计划的资金总额以最终

实际向参与本计划的员工募集的资金总额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

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5,511,754股,

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297%。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展期履行程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持股

计划名下起算;员工持股期限的前12个月内为本计划锁定期,锁定期

内,本计划不得卖出所持有的科远股份股票。锁定期满后,持股计划

所持股票分三批解锁。

    第一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二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三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在满足如下

“(三)其他禁售规定”的前提下,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

权决定股票的卖出。

    (三)其他禁售规定:

    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履行程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定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总人数不超过 300 人,董事、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预计 10 人,累计认购约 48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的

8.7%;其他员工累计认购股份预计 503.1574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

总股份的 91.3%。

    本计划最终参与人数及规模以员工实际出资认购为准。单个员工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认购股份(万股)   比例(%)

  胡歙眉        董事、总经理             6             1.09%
  曹瑞峰       董事、副总经理            6             1.09%
  赵文庆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            0.27%
  沈德明          副总经理               6             1.09%
  刘建耀          副总经理               6             1.09%
  梅建华          副总经理               6             1.09%
  刘红巧          财务总监               2             0.36%
   史妍          监事会主席              6             1.09%
  祖利辉            监事                 6             1.09%
   孙扉             监事                2.5            0.45%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合计          48            8.7%

           其他人员持股合计           503.1754         91.3%
                 合计                 551.1754         100%


七、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

融资时,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资金解

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八、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公司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

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

行日常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机构,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

人会议。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

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

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

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

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

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及存续期信息披露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

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

划自行终止。

    (三)持股计划存续期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且对员工持股

计划造成重大影响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提前终止,或者相关当事人未按照约定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

参与持股计划等情形,且合并持有份额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 10%

以上的;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

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


十、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将所持本计划的股份退出或用于质押、

担保、偿还债务。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

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3、权益分配:

    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分三批解锁。根据持股计划参与人各年度

绩效考核情况的不同,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案不同。

    (1)考核年度设定如下:

    第一批股份解锁,年度绩效考核以2019年度考核为准;

    第二批股份解锁,年度绩效考核以2020年度考核为准;
    第三批股份解锁,年度绩效考核以2021年度考核为准;

    (2)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及相应的权益分派方案:


   持股计划参与人
                                        权益分派方案
   年度绩效考核

     优秀或卓越
                                个人当期解锁股数*当期减持均价
 (评级为 A 及以上)

        合格
                           个人当期解锁股数*(当期减持均价-0.5 元)
    (评级为 B)

       需改善
                            个人当期解锁股数*(当期减持均价-1 元)
 (评级为 C 及以下)

    备注:若股份解锁后,因市场因素,持股计划所持股份没有减持变现为现金
资产,则在后续权益分配时,则持股计划30%的股份减持均价作为第一期解锁股
份的减持均价,以此类推。

    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

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

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

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

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而被降职、降级,

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如下原则处置:

    (1)已解锁并兑现部分权益不予追究;

    (2)剩余未解锁部分,按min【10.89,转让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个人出资购买股数,强制作价转让。

    (二)其他情形计划权益的处置方法

    1、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情形;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情形;

    3、持有人死亡的;

    持有人出现如上情形时,持有人出资所购买股份的权益不受影

响,仍由本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享有。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
    (一)董事会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两个交易日

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全文、独立董事意

见、监事会意见等。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

在召开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应当对员工
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

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投票表决,并提供

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公开披露。股东大会表决时,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

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六)股东大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应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全文。


十二、其他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

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

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

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

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