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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帆医疗: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382,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2、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18.24 元/股
    4、转股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
    5、截至 2023 年 3 月 1 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3,144.0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14,404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 号”文同意,公司 314,404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
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6 月 3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5
月 27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
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 23,361,227 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
司 24,787,109 股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 48,148,336 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
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79 元/股调整为 18.6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生效。
    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64 元/股
调整为 18.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
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 18.24 元/股的 85%,即 15.504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
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
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
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
0533-7871008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