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独立董事意见2021-09-03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了公司关
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对外投资事项的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该上述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对外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东山精密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对外投资的事项,并提示董事
会加强投后管理,严控投资风险。
2021 年 9 月 1 日
(独立董事签名见下页)
东山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章忠 宋利国 林 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