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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北农: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0-140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宋维平先生、周业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忠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宋维平先生、周业军先生、陈忠恒先生
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根据公司董事高管张立忠先生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计划公告发布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176,2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145%。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0-075);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103)。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宋维平先生、周业军先生、陈忠恒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三名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元/股)                     份比例

 周业军     董事   集中竞价   2020-7-8      9.52        200,000        0.0048%
                          合计                              200,000       0.0048%

    宋维平先生、陈忠恒先生截至公告披露日,未减持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22,502      0.0434%     1,622,502     0.0387%
 周业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55,626       0.0109%      255,626      0.0061%
                   份

   由于宋维平先生、陈忠恒先生在此期间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及比例未
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与宋维平先生、周业军先生、陈忠恒先生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减持股东宋维平先生、周业军先生、陈忠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间
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