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原集团: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5-07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原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军                         联系电话:010-640837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哲                         联系电话:010-640837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及时审阅公司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对上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阅,未事前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审阅的,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司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并规范运作。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
                                             资本市场现状;资本市场主要融资方式及
                                             其特点;上市公司监管重点;募集资金使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用的相关规定;停复牌新规;短线交易和
                                             敏感期买卖股票;上市公司监管动态及违
                                             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无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无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宜宾国资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
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
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天原集团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
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天原
集团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天原集团公
司产品的产品。
2、不得以任何形式支持除天原集团公司外的企业、
个人、合伙、或其他任何组织,生产、经营或销售
与天原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直接或间接
地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服务及产品。上述支持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技术、设备、原材料、销
                                              是        不适用
售渠道、咨询、宣传等。
3、本公司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不得参与、经营、
从事与天原集团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业务或项目,并/或在其中拥有利益。
4、如果天原集团公司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各全资
或控股子企业从事了对天原集团公司的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
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天原集团公司。
5、如果本公司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天原集团公司
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
通知天原集团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天原
集团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天
原集团公司,天原集团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
买权。”
2. 控股股东宜宾国资公司为尽可能避免与天原集
团发生关联交易,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和/或关联方将尽最大可能避免与天原
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天原集团确需与本
公司或关联方发生任何关联交易的,则本公司将促
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
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公
司及关联方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
                                                是   不适用
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交易
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
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交易
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维
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关联方还
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天原集团签订的各种关联
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天原集团谋求或给
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天原集团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针对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宜
宾国资公司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是   不适用
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