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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股份: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 天原 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

关联董事罗云先生、华淑蕊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

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新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了新增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 年已预 本次预计增 调整后 2021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计金额      加金额     年金额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
                                  1,000       1,500       2,500      服务及电力
                 限公司

向关联人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
  采购商
         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2,012      40,000      42,012       化工产品
品、接受
                 司
  劳务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
         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       2,500      10,000      12,500       化工产品
               公司
               小计            5,512    51,500    57,012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
        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    54,380    10,000    64,380    服务及化工产品
              公司
向关联人 宜宾三江汇海科技有                                 化工产品及金属产
                              12,000    20,000    32,000
  销售商       限公司                                             品
品、提供 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
  劳务 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42,000    20,000    62,000       化工产品
                 司

               小计           108,380   50,000    158,380

 合计                         113,892   101,500   215,392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河电力”):法

定代表人,陈飞;注册资本,2,766.29 万元;注册地,宜宾市

衣服街 80 号;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

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款

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2、宜宾三江汇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法

定代表人,李泽鹏;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注册地,四川省宜

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宜宾港路北段 7 号;主营业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

酒类经营、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等销

售。

     三江汇海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企业,虽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公司认

定其为关联方。

    3、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法

定代表人,杨洋;注册资本 1,661.5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宜宾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13#厂房;主营业务,化

工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精细化工产品、化工原燃料产品(不含

危化品)、家用电器及维修、塑料制品、建材生产、销售;企业

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等。

    包装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虽不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关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

公司认定其为关联方。

    4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五粮液集

团”):法定代表人,李曙光;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注册地,

宜宾市岷江西路 150 号;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服务。

    五粮液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中第(二)

款的规定,五粮液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

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
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

劳务的价格。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向我们

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

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正常业务而形成的,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签订的交易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

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

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不良影

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

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