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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5 月 14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 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
议案时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其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   杰




                         郑建明




                          周清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