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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10 月 28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 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

司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反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确认方
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   杰




                         郑建明




                          周清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