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维信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奇峰2021-04-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奇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担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奇峰               11        0         1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和 10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
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
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0 年度积极主持相关
工作,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与外部审计会
计师充分沟通,对各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
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团贷
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
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专利转让合同〉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
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签署〈技术许可及服
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
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检查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促使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二)多渠道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获取发表意见所需要的各项资
料;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不定期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期
间,及时跟进审计进度,对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沟通;每季度对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进行检查分
析,把握公司经营情况及问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内部控
制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以切实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 年度,本人将在任职期限内继续秉
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
义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
的意见。使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张奇峰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