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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 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针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
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内审部
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了公司合规经营、
规范运作。整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重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
述,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杜绝该
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
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 董 事签 字 :




                         杨有 红




                         娄 爱东




                          张奇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