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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14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星期
三)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2021
年9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9月29日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



                                    1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2021年9
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2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2.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17:00 止。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
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
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1 年 9
月 2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二)邮政编码:100085
    (三)联系电话:010-58850501
    (四)指定传真:010-58850508
    (五)电子邮箱:IR@visionox.com
    (六)联 系 人:魏永利


                                     3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7”,投票简称为“维
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2.00                                            √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
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
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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