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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2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
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
要》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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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
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了2021年度监事会相关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 司 ) 2021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81,474,218.88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159,928,801.96元,截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41,403,020.84元。
    由于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盈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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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较为健全,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
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
十余年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
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
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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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
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控
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
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
电”)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事项,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延期事项虽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东也未提供同比
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
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延期的公告》。
    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1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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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
未弥补亏损为-1,598,701,731.23元,实收股本为1,382,538,146.00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
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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