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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3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总经理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胡梅晓先生的个人简历及任职资格、专业能力、
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胡梅晓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上述规定
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胡梅晓先生的任职经历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胡梅晓先生担任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