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2 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6 名,代表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93,702,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 名,代表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6,622,7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299%。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93,520,9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87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8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于国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45,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65,9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黄南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68,9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89,5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孙霞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45,3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65,9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杜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45,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65,9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龚新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45,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65,9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李钟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45,3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65,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骆广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68,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89,52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于国庆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45,2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65,8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吉志扬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293,568,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为 46,489,4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553,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5%; 反对 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74,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7%;反对 14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高平、周绮丽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1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