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变更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变更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审议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变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