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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发股份: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4-05-0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机构简称:联发股份(002394)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敏               联系电话:0755-2151669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冠林             联系电话:010-8395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是
所规定报送
(3)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核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送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6 月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2012 年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2)深圳证券交易所《改进和完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无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金元证券提醒公司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意防范经济形势的系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统性风险,提醒公司关
                                                   注汇率变动趋势,提高
                                                   公司管理水平、控制成
                                                   本。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联发集团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
股 份 。 联 邦 国 际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是          不适用
[UNI-CONCEPT(TEXTILE)LIMITED]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海
港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联发集团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书》:
“一、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
营、收购、兼并或新设)从事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构成竞
争的业务及活动;
二、不会利用股东地位进行任何不利于江苏联发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三、不会利用现有的采购、销售渠道、客户资源或优势
从事任何可能对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                            是   不适用
四、不会对外散步任何不利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的消息或信息;
五、不会利用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江苏联发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高管、研发、技术等核心部门工作人员异常
变更等不利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
六、不会利用知悉或获取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直接或间接实施任何可能损害江苏联发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权益的行为,并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实施
或参与实施任何可能损害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3、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孔祥军、崔恒富、陈警娇、黄长根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书》:
“一、目前,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发纺织”)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二、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合资或合作经营)从事直接或间接与联发纺织构成竞争
的业务及活动;
三、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做出任何不利于联发纺织
及其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是   不适用
四、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可能对联发纺织经营、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的业务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现有社会
及客户资源阻碍或限制联发纺织的独立发展;对外散布
不利于联发纺织的消息或信息;利用本人的控制地位施
加影响,造成联发纺织高管、研发、技术等核心部门工
作人员异常变更。
五、不会利用知悉或获取的联发纺织信息直接或间接实
施任何可能损害联发纺织权益的行为,并承诺不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实施或参与实施任何可能损害联发纺织权
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本承诺可视为对联发纺织、联发纺织全体及每一股东分
别做出的承诺,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述各方造成损
失的,承诺人将赔偿有关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人变更及其理由 1、2012 年 1 月 6 日,一创摩根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张
                      敏、刘达宗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工作,一创摩根决定由陈晔、盖建飞先生接替担任公
                      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2、2013 年 3 月 15 日,联发股份保荐机构变更为金元
                      证券,一创摩根不再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保荐职责,金
                      元证券委派张敏、李冠林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负责联发股份后续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 无
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 无
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敏           李冠林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