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2021 年半年度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
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东毅(签字):
沈任波(签字):
徐 军(签字):
童建炫(签字):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