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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3月)2022-03-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2 年 3 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特制定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董事、

监事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董事长薪酬由基础年薪和

年终绩效奖金组成,基础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

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

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4,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

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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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具体执行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董事长基础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

核评定。

    第五条 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

管理机构。

    (二)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六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

时亦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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