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3月)2022-03-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2 年 3 月)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营管理成果与经营者业绩贡献,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
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贯彻积极的“激励与约束”的薪酬管理原则,特制定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董事、
监事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董事长薪酬由基础年薪和
年终绩效奖金组成,基础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
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
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3、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4,000元(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
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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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具体执行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董事长基础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年终绩效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
核评定。
第五条 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
管理机构。
(二)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六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
时亦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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