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3-25
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2]22002620208号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网锐捷)管理当局《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
定。星网锐捷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
责任是对星网锐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星网锐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
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
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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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星网锐捷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
的标准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星网锐捷为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
何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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