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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内部审计制度》修订案2022-03-2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案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202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并
结合公司的管理需要,拟对《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的决定(202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2)》、《审计署关于内
(2006 年修订)》、《审计署关于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 年修订)》、《中国内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 年修        部审计准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订)》、《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4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深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
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督促       司的,公司应当督促其控股子公司参照《深圳证
其控股子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
修订)》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四章第二节
第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二章第六节第七条规定: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新增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
                                    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2 年修订)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

                                        -1-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实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
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     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
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   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
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             提供,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
                                 不得披露。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2 年修订)第二章第十四条、第
十五条规定: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新增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独立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
                                 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
                                 动。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
                                 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2 年修订)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
定: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九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    第十二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履行
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     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内部审计
工作。                           部门的规定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务收支
                                 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
                                 文档。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
                                 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内部审计部门对取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进行综合
                                 分析,需要向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的,被审
                                 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五章第八条规定: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
 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 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的建立和实施;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    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
 划和报告等;                    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
 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    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大问题;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    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2-
 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
 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2 年修订)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
定: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新增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被审计单位应当
                                接受审计的事项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对其中的
                                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2 年修订)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规
定: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新增                第四十一条 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
                                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
                                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对阻挠、妨碍审计工
                                作以及拒绝提供账表和有关资料的,有权向公司
                                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注:相关增加的条款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内部审计制度》将
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与本修订案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