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
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2 年半年度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发生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
项。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之
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