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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2017年年报全文的补充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报全文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鉴于公司属于2017年度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公布的单位,公司现对“第五
     节 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年度报告第48
     页)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原披露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或 主要污染物                                     执行的污
                           排放口数 排放口分                            核定的排 超标排放
子公司 及特征污染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 染物排放 排放总量
                             量     布情况                                放总量   情况
  名称 物的名称                                         标准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不适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不适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不适用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不适用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不适用

            补充后披露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居委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2016年环保信用等级评

     定结果公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山

     东瑞盛、成都深瑞、成都海通未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污染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达标排放、合规处置。
       主要污
公司或 染物及                   排放口
              排放方 排放口                             执行的污染物                核定的排 超标排
子公司 特征污                   分布情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式     数量                               排放标准                  放总量 放情况
  名称 染物的                     况
         名称
                                                                       COD:         COD:
                                           pH:7.925、                 0.034569 吨/ 2.519 吨/
                                           COD:                       年、BOD: 年、BOD:
                                                       DB44/26-2001
                处理                       16.7mg/L、                  0.0957168 吨/ 1.095 吨/
                                                       的三级标准
                后,流                     BOD:6.8                    年、SS:      年、SS:
                                总排放                 (第二时段)
         废水   入南山    1                mg/L、SS:1                 0.00207 吨/ 1.825 吨/ 未超标
                                口                     及南山污水处
                污水处                     mg/L、氨氮:                年、氨氮: 年、氨氮:
                                                       理厂设计进行
                理厂                       0.01075                     0.000222525 0.256 吨/
                                                       水水质较严值
                                           mg/L、总磷:                吨/年、总磷:年、总磷:
海普瑞                                     0.0775 mg/L                 0.000160425 0.037 吨/
                                                                       吨/年         年
                                I 号楼 3                DB44-27-2001
                                           硫化氢:未检                硫化氢:0 吨/
                处理            楼排放                  的二级标准                   未核定允
                                           出、氨气:                  年、氨气:
         废气   后,直    2     口、Ⅷ7                 (第二时段)                 许的排放 不适用
                                           0.209                       0.01099818
                接排放          楼排放                  及《恶臭污染                 总量
                                           25mg/m3                     吨/年
                                口                      物排放标准》
                                           昼间:≤59dB
                厂区环                                  GB12348-2008
         噪声          不适用   不适用     (A)、夜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境                                      的二类
                                           ≤48.5dB(A)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已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原由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院负责设计、施工,污水

     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20吨/日。于2001年01月完成施工建设,并于2001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

     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验收。后由深圳市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改造,将污水处理能

     力提升至30吨/日。改造后于2015年04月16日通过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我司已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司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且已得到审查批复,我司各项

目均按环评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

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协助编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监管部门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周自行对污水进行2次取样监测;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司环境

进行监测,废气每年监测2次,废水每年监测4次,噪声每年监测1次。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
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公司就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