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3 号),公司向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 164,893,961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3.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39,259,930.38 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公司应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
承销费合计 35,588,899.86 元,此外公司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200,000.00 元。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费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2,471,090.52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
验字【2016】0103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
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下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均
岗支行开设了账号为702967736089、64966773565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698233798、698233304、
698244696、698245695和69824510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95000000175472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本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将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均岗支行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702967736089,用于“大数据营销系统项目”)的本息
余额转至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新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为 619007101)后,作注销处理。公司管理层已办理该次募集资金
专户变更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事宜,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营业部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10950000001754724)本息余额转至民生银行新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
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
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拟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议案文件,对省广集团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
户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
理并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省广集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