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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2020-02-18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0-013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远
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审批情况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为 5.49 元/股,
向 10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 6,686,5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
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在该次董事会上就上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2 月 8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完成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2 月 7 日
    2、授予价格:5.49 元/股


                                   1/6
       3、授予数量:6,160,100 股
       4、授予人数:96 人
       5、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周群     董事、总经理     151,200           2.45%            0.05%

 2      吴中岱      副总经理      125,200           2.03%            0.04%

 3      戴静        总会计师      125,200           2.03%            0.04%
 4      王新波      副总经理      125,200           2.03%            0.04%

 5      林亦雯      副总经理       98,300           1.60%            0.03%
        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
 6                               3,654,700         59.33%            1.21%
          及以上管理人员
 7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80,300         30.53%            0.62%

        总计(共 96 人)         6,160,100         100.00%           2.03%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要求。
       7、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
 说明
       在公司授予日 2 月 7 日后办理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的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26,400 股。
 故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9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为
 6,160,100 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登记与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一致,与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限制

                                     2/6
性股票首次授予安排相关内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售期、解锁期和解锁限售安排
    1、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 年(24 个月)为限售期。
    2、解锁期:限售期满后的 3 年(36 个月)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
以在不低于 3 年的解锁期内匀速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
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
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
票)的 1/3;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
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1/3;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
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1/3。
    3、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限制性股票方可按照解锁安排进
行解锁:
    (1)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公司业绩达到以下条件:
                   第一批解锁时               第二批解锁时   第三批解锁时
    考核要求
                   前一个财务年度           前一个财务年度   前一个财务年度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7.0%,且不低于标     7.3%,且不低于标     8.0%,且不低于标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
                     杆同期 75 分位       杆同期 75 分位       杆同期 75 分位
  资产收益率
                 对照 2018 基准年,                    对照 2018 基准年,
                                       对照 2018 基准年,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复合平均增长率不      复合平均增长率不复合平均增长率不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 低于 11%,且不低                      低于 15%,且不低
                                       低于 12.5%,且不低
  利润年度增长率 于标杆同期 75 分                      于标杆同期 75 分
                                       于标杆同期 75 分位
                         位                                    位
经济增加值增长值 EVA>0,EVA=当期       EVA>0,EVA=当期 EVA>0,EVA=当期
    (EVA)        EVA-上期 EVA          EVA-上期 EVA    EVA-上期 EVA


    (2)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 5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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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不低于授予时股票公平市场价格。如未达到,将延长解锁期,直至
符合上述条件。针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锁时连续 5 个交易
日公司标的股票经复权后的交易均价不低于授予时股票公平市场价
格。
    (3)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限制性股票解
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如下方式分档挂钩:

 解锁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该批实际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拟解锁数量
         称职及以上                             100%
          基本称职                               80%
           不称职                                0%



    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
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购回。
    (5)在本计划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
务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锁定至任职(或任期)期满
后,根据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
否可自由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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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0BJA130003),审验结果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0 年 2 月 9 日止,贵公司收到 96 位激励
对象缴纳的 6,160,100 股的行权款合计人民币 33,818,949.00 元,其
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6,160,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7,658,849.00
元,其余 4 位股权激励对象未缴纳行权股款。
    同时 我们注意 到,贵公司 本次增资 前的注册 资本人民 币
303,240,000.00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03,240,000.00 元,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926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2 月 9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309,400,100.00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309,400,100.00 元。”
    三、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2 月 7 日,上市日
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授予完成前         授予变动       授予完成后
                         股数(股)    比例    增加(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2,349     0.37%   6,160,100   7,292,449     2.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2,107,651 99.63%                302,107,651 97.64%
         合    计       303,240,000 100.00%    6,160,100 309,400,100 100.00%



    五、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的影响
    由 于本次限 制性股 票授予 完成后, 公司股 份总数 由原来 的
303,240,000 股增加至 309,400,100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
例发生了变动。
    本次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以下
简称“上海船研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51,653,667 股,占授予

                                      5/6
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50.01%;本次授予完成后,上海船研所持
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49.02%。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授
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海船研所,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对收益摊薄情况的影响
    本 次限 制性 股票 首次授 予登 记完 成后 ,公司 股份 总数 变更 为
309,400,100 股,按最新股份总数摊薄计算,公司 2018 年度每股收益
为 0.2689 元/股。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报
告编号:XYZH/2020BJA130003)。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