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8-1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20-040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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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1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00 号 5 号楼 8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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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议案 2 为关联交易议案,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等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1.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关于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
2.00 √
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28 号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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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营业
执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
执照、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
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
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 17:00 前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信函上须注明“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28 号 10 楼
收件人:马驰
邮编:200135
电话:021-58211308
传真:021-5821070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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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驰、张倩墨 电话:021-58211308
传真:021-58210704 邮编:20013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28 号 10 楼。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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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1”,投票
简称为“中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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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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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远海
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
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关于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2.00 √
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
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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