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签名: 叶红军: 郝文义: 杨 阳: 陈建飞: 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