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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和而
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
了解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张坤强、黄纲、孙中亮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